益高電動巡邏車連續多年服務國家各部門
隨著低速電動汽車的普及,很多政府單位的公務用車也都被低速電動車"占領"了,尤其是一些公檢法、交管、城管等機構都在批量采購和使用!政府為民眾的購買和使用作出了重要示范!
警報器、喊話器、紅藍爆閃燈、印有"警察"字樣的車體,近期多地的路上都可以看見益高電動警車、益高電動巡邏車等。
交通警察,是負責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,進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警察機關和人員。交警的執法原則是:交通警察必須秉公執法,不得徇私舞弊、索賄受賄、枉法裁決!作為交通管理的具體執法者,各地方交警帶頭使用,正是為低速電動車做身體力行的推廣!這些電動執法車并非公安部統一配發,在不同的城市購買者有所不同,從市政府、區政府到鎮政府均有購買,層次覆蓋整個公安部門。他們的模范帶頭作用,不斷引導著人民群眾為低速電動車行業的良性發展做出貢獻!
早在2010年至2012年,山東省政府就連續三年集中采購益高低速電動車,全部用于基層公務用車,支持了低速電動車產業發展。
除此之外,河南、河北、江蘇、江西、四川、甘肅、重慶等省市也都采購了益高低速電動車作為公務用車,其中涉及政府、交管、城管、物價局、社區服務等多個部門,尤其在很多縣級和鄉鎮政府,低速電動公務車更加普及,在大街上雖不能說隨處可見,但絕對屢見不鮮。
存在即是合理,不可否認,低速電動汽車有它存在的價值,比如方便性、經濟性等,低速電動汽車的需求會越來越大。